假若我是一国之君,我会首先采用以老子为主的道家思想来治国。自然而然,任其发展。这样某些作乱者会从内心感到愧疚,产生内疚之心。对于另一部分人,对这些作乱者我会采用以孔子为主的儒家思想,使他们的心灵得到净化,从内到外的改变,产生内疚之心。而对于极少数的作乱者,儒家思想与道家思想都无动于衷,那我就会使用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来理政。用刑法进行最根源的剔除,一定能使作乱者全部被消灭。
在对于用人方面,我会首先采用庄子的“无用之用,齐物之道”。如果在茫茫人海中有一些不起眼的人,假若他们被众人藐视,我会用“齐物”来拯救他们。物与物之间讲究平等,人与人也是一样。如果我的心思和你的心思是一样的,自然就平等了。所以这些“没用”的人,往往都是最有用的。因为他们有着与常人不通的思想,可能会对理政带来很大帮助。
所以,总结就是:对于作乱者,一定要剔除;对于那些看起来“平凡”的人,可能往往不平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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